锦州2025烟花燃放政策
2025年锦州市的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如下:
燃放时间 :2025年1月22日(农历腊月二十三)至2月12日(农历正月十五)可以燃放烟花爆竹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。禁放区域
南沙河(劳动路桥至越岭路桥段)以南、以西区域
越岭路(越岭路桥至鞍千路段)以北区域
鞍千路(越岭路至火炬广场段)以西区域
玉佛山山脊线以北、以西区域(自火炬广场起始沿千山中路至莘英路,沿莘英路隧道至汇园大道,沿汇园大道至湖南街,沿湖南街至万方街,沿万方街至南三环)
南三环路(万方街至四方台路段)、四方台路(至建国大道段)以北区域
建国大道(至南三环旧堡路段)以西区域
南三环旧堡路(至建设大道段)以北区域
建设大道、四达路(至鞍腾路段)以东区域
鞍腾路、交通路(至民生西路段)、人民路(至铁西九道街段)以南区域
民生西路(至人民路段)、铁西九道街(至千山西路段)以东区域
千山西路(至建国大道段)以南区域
建国大道(至劳动路桥)以东区域
禁放区域外的燃放:
禁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。
特殊情况
春节期间如遇浓雾、重度污染天气时,不得燃放烟花爆竹。
禁止举办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;确需举办的,应当经锦州市政府同意,向公安部门申请《焰火燃放许可证》。
建议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,务必遵守相关规定,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,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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